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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該慶幸著我們的存在

 

2013年前的聖誕與新年假期,我去了一趟泰國,除了暢遊當地風情外,也順便找尋這個永夏國度中,關於時尚或設計的蛛絲馬跡。身為媒體人,免不了先到附近便利商店或書局探勘,翻翻屬於這個國家的出版品,但奇怪的是,找來找去除了幾本國際時尚抬頭外,就只剩下琳瑯滿目的八卦雜誌;接著我到了曼谷的設計中心,直接詢問裡頭的工作人員,如果我想要買泰國人自己出版的設計類或時尚類雜誌,該往哪邊找,沒想到一個簡單的問題,竟考倒了櫃台接待人員,不知道答案的她們,開始向其他同事與主管求救,然後五六個人聚在櫃檯協助查詢,最後開了數本書單給我,我拿著書單至附近最大的書店一本一本的翻,多數內容與我想像中差距甚大,這時我才驚覺,原來泰國沒有屬於自己的時尚設計雜誌;同時慶幸著,在台灣的你們,擁有自己的時尚設計雜誌。

 


我從來不曾想像過自己的雜誌不再創作

 

台灣最近最火熱的話題除了22K之外,就是反媒體巨獸的壟斷,當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旺旺中時集團上時,我看見的卻是另一頭設計文化圈的壟斷——外來時尚媒體集團的商業操作。在上段文字中,我慶幸著你們還擁有自己的時尚設計雜誌,卻也擔心這群人永續經營的問題。在現在台灣的時尚媒體市場,國際刊物控制著幾乎全部的時尚產業市場,但值得拍手的是,台灣人就是膽識過人,儘管在各大國際中文版的夾殺之下,仍有許多懷有夢想的媒體創辦人跳入火坑,雖然多數都在沒多久之後燃燒殆盡,但依然替台灣時尚媒體歷史上留下了些許記錄。

 

亞洲區的中國與日本是我認為目前在地經營時尚與設計類雜誌中,最具規模的地方,前者有創意文化的新視線雜誌,後者有來自學院派的装苑雜誌。台灣呢,除了深耕前衛時尚與設計藝術的O’logy Boozine之外,還有部分自有媒體品牌持續發刊中(本篇探討的媒體品牌至少擁有CVS與書店兩大通路系統),姑且不論編輯方向與風格,至少這些媒體的存在,替台灣帶來更多元的價值。

 

我之所以會害怕披上時尚外衣的國際媒體巨獸,最主要是因為在市場壟斷的機制之下,時尚聖經失去了編輯導向的訴求,轉而依附廣告取向的作風,就連一本時尚雜誌最重要的刊物主題與創意攝影,老早就被拋到看不見的角落,最讓我難過的是,坐享資源的聖經們,竟然不再積極產出自己的攝影單元,紛紛向其他國家版本要稿搪塞,甚至有時候,完全沒有主題故事攝影,台灣攝影師淪為只能拍攝單品照片的工具,而當支撐刊物的創意主題不再延續,剩下來的就是沒有靈魂,亦沒有價值的內容,持續發光的僅剩那塊擦亮的招牌而已。

 

 


你該想想辦雜誌的責任

 

2012年的年中,數本小雜誌聲勢浩大的創刊,包含文創人詹偉雄的Soul》、《gigs》、《短篇小說》,以及黃俊隆的《練習》,約莫半年後,同步於去年十二月時宣告停刊,如此短暫生命的小雜誌,在一片鼓譟著小確幸浪潮的小眾市場中誕生,然後黯然消失。當時接獲訊息的我相當詫異,關於結束的原因眾說紛紜,是資金上的問題,又或是股東之間理念的不合,這都已經不影響停刊的事實,只是同樣身為獨立刊物的創辦人,我認為創立雜誌是必須兼負起責任的。

 

 

過去曾經與一些年輕朋友閒談過,當中不乏有數位想要投身雜誌界的熱血青年,但我總是相當嚴肅的告訴他們,一但你決定要辦雜誌,就該考慮好永續經營這件事情,一本刊物的出現,若無法進入通路接受市場的挑戰,那只能算是自我安慰式的發行,但這並不在我認同的雜誌出版範疇,勉強來說,就是一群人的平面作品集罷了,你想怎麼搞、怎麼作,無人在乎,也無人能干涉;但當一本刊物準備好進入市場面臨碩大的商業洪流時,要對得起的可不只是自己的存摺,更有那些認同你理念而支持著的讀者群,無關多數與少數,那即是你的責任。

 

 

這些年來,看過無數刊物的創刊與停刊,打著要創造新媒體價值、或是洋洋灑灑的要定義屬於台灣的流行,但最後發行生命卻多不到一年時間,這不免讓我思考著,究竟這些創辦人的創刊目的,真有如他們的專欄中說的這麼好聽嗎?還是他們根本不曉得,原來辦雜誌是有其社會責任的。我相信台灣可以有許多的獨立出版,可以靠著小發行、小製作,賣給小眾讀者,創造一塊小眾市場,但最後呢,如果因為廣告量或銷售量餵不飽當初的理想而宣告結束,最終只是一場不負責任的鬧劇而已。

 


其實我們眷養著一頭穿著
PRADA
的媒體巨獸

 

最近我正在想,是否該更積極的前進中國大陸市場,藉著中國大陸在國際品牌間的市場高注目度,讓O’logy的品牌效益能更加國際化,最終目標成為能與各國際版本在資源上能互別苗頭的一本雜誌,但礙於中國的出版制度與書號問題,我們還需要更多的時間與資源來打交道;但仔細思考,除了我們台灣媒體自身想往國際面發展的企圖之外,我認為身處台灣的讀者也當學習具備更具高度的視野,如果在台灣的時尚與設計群眾,能對媒體以相對嚴格的標準加以審視,就不會放任那群仰賴招牌的媒體人,胡謅出目前這個讓人難堪的時尚與設計媒體環境。可惜的是,現在的閱覽群眾已經漸漸被馴養成依附商品圖像的視覺動物,只要是掛上名牌商標,擺上最新一季商品清單的刊物,都能是時尚雜誌;乾淨的排版,掛上幾行呢喃文字,那就是設計與藝術。曾經我看過一個讀者給我們建議,他認為編輯們不需要寫這麼多深入的文字,也不需要研究這些文化專題,反正他不想看字,他想要的是最新的商品介紹與名人報導,當下我難過到不知道如何回應,原來在他的心中,一本雜誌的定義已經被糟蹋成如此模樣,文字與主題不再重要、編輯方向與深入探討不再重要、就連創意攝影與設計規劃亦不再重要。那時我才懂了,原來在台灣,是由我們眷養著一頭好吃懶做,穿著PRADA的媒體巨獸,倘若我們依舊放縱,任憑掛羊頭賣狗肉的這些品牌持續壟斷,即便政府提出更多元的文創政策,在這裡終究只剩陣陣銅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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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ama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