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O'logy剛剛成立的時候,曾經有許多朋友就一些主題來發表心得,

而那時候我所訂下的主題當中,其中一個就是[Original],

Original這個字的單辭意思是指原創,獨創的意思,看起來不是很難的單字,

可是它卻是最難實行的,今天我們從畫面上這些圖片來開始,

你所看見的這些圖片是來自於Jan Svankmajer的小說與電影,

捷克導演Jan Svankmajer絕對是可以被貼上Original這個標籤的人,

簡單介紹一下這位導演:

Jan Svankmajer作品潔簡的素材與明晰的意念總使得觀者有強烈感受,從作品中可以看見這是一個成長於物資不豐富,政治動盪而封閉的蘇聯統治下的國家,在那樣的情況下,創作者本身因地制宜使用了所能夠接觸到的材料,想辦法以一切手法來創作影片,以傳達出對社會、環境的批判,也好像歐洲國家發展出來以最少張數繪製的的動畫作品有相同的趣味,同時在作品裡反映了自身的惡劣環境,也同時因為這樣的背景下反而作品想抒發的不滿與批評,在發表成形的個別統一視覺經驗上形成他獨特的魅力,因為一系列相同的個人代表作,而逐漸讓世界知道一位另類動畫家的存在。
Jan Svankmajer1934年生於布拉格,1964年的The Last Trick是他的第一支影片,而一生拍過21支短片與電影,他特殊的影片個人製作方式,使他被世人所認可的兩種專業身分為導演與設計師,也因為它的影片邏輯上傳遞出很大部分的超現實作法,進而也變成他作品的特色,同時也讓被歸類於藝術學科中相關的學校科系或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可被歸類與方便認識的已知特色,有趣的是Jan Svankmajer他自己說過他並不是那麼對動畫有興趣,他不過是熱衷於再動畫製作當中所使用的各種技術、與技巧,之後,他再運用這些技術來製作或試驗出他自己真正想表達的影片罷了,大多數人以為超現實主義是一種美術運動,類似於立體派或是印象派的藝術流派,但是Jan Svankmajer以及多數的捷克藝術家確有著與多數開放國家、多數一般粗淺對藝術認知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對於他們來說,超現實主義真的存在於1924到1938的戰事年代期間,雖然一般學者及單單只靠眼睛不加以思索的藝術進修人士總習慣於拿幾本年鑑作品看到已具體視覺化的結果來再次興奮的以為自己有了新發現,但是,Jan Svankmajer及多數捷克藝術團體都知道,也一致認為超現實主義是一個活的有機組織,並且他並非美學上的,而是屬於哲學的,更遑論多數不知何謂「美學」的,或以為這個名詞是甚麼的人們。


經典長篇電影:

《Alice(愛麗絲)》
《Dimensions of Dialogue(對話的維度)》
《Faust(浮士德)》
《Conspirators of Pleasure(極樂同盟)》
《Little Otik(貪吃樹)》
《Lunacy(瘋狂療養院)》


想知道更多請連結:
http://www.jansvankmajer.com/

Jan Svankmajer的創意,

也被後來UNDERCOVER的設計師:

高橋盾(JUN TAKAHASHI)在BUT BEAUTIFUL中重新詮釋,

而JUN TAKAHASHI所創造的BB WORLD,又是另一種創意的呈現,

原創的意義是什麼,創意又是什麼?

我很不喜歡用舉例的方式貼出什麼品牌出的什麼單品就叫做創意來解釋,

更何況,創意也不是侷限在"品牌"當中,其實,在我們生活的環境當中,

包括食,衣,住,行,教育,娛樂,都能夠被發掘到,

既然提到了原創,也要一併說說它所製造的副產物,

那就是近來很紅的話題:抄襲與翻玩,

先來提提電視節目以及電影這個領域,

台灣的節目有多少是抄襲日本的,而日本的每個節目又都是原創的嗎?

你在YOUTUBE上可以找到很多用來比較台灣與日本節目相似之處的影片,

電影部分就提一下由周杰倫所導的不能說的秘密,

這片在上映之後,也掀起了一些爭議,

更有許多人抗議JAY似乎是用了國外某些電影的部分IDEA,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音樂部分,不論國內外,

誰抄誰的造型,誰學誰的曲風這種話題,好像也已經見怪不怪了,

有人說音符就那幾個,難免會有巧合之處,文章前的你,是否認同這句話呢?

還有麥當勞?肯德基?這些又該怎麼去討論呢?

提了那麼多,回到最原本的Original這個字上面,

不論你是在哪個領域努力,你都應該要專注在自己的想法上,不過,別忘了,

在你之前,有多少人也曾經在這個方向上付出過,

你要怎麼知道你的想法是否已經被人實現過了呢?對我而言,

原創的成立是建立在學習與天馬行空之上,缺任何一個都沒辦法促成原創,

所謂的學習就是在你的方向上多聽多看多學習,當你懂得東西越多,

經歷過的東西越多之後,就會發現自己的定位,或許有人會說,

看太多或許會讓自己的想法被限制,又要擔心東擔心西的,

這其實就像是在你前面的人已經在箭靶上射滿了箭,

你卻煩惱箭靶上沒有多的位置讓你命中紅心,

別忘了,箭靶也是有背面那片天地的不是嗎?

不好意思我就是喜歡用奇怪的譬喻XD,在學習之後,

倚靠的就是自己的天馬行空了,不諱言的說,我對於自己的創意十分自負,

但我沒辦法告訴你怎樣天馬行空: ) 因為我認為這是天生的(挺),

接著我們來討論一下抄襲跟翻玩,怎樣去認定抄襲的界線?

這實在是讓大家頭痛的問題,百分之?的相似度叫做抄襲?

大法官也沒辦法掛保證的告訴你,

尤其是現在這個社會,有多少的抄襲可以用翻玩跟致敬來當擋箭牌,

這實在是令人很失望的事情,在現今市面上,

好多品牌標榜著自家風格來自西海岸,龐克,搖滾,嘻哈...etc,

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原創的品牌風格,頂多只能說具有創意,

一個建立在被老舊事物影響過後卻仍跟著同路前行的品牌,

你能滿足的僅僅是大眾期待的大眾口味,可惜的是,

在這個商業化的世界裡頭,許多原創的美好事物總是提早被扼殺,

不過我們談的是原創,不是"設計"的意義,所以也不必管這個商業化的影響,

BUT!(BUT出現了,請注意),我衷心希望所有作品牌的人,

別被一時的利益矇蔽了自己,回到當初堅持自己想法的熱情吧,

這篇文章的重點其實只是希望大家能夠多多重視原創的價值,

最後丟一個問題給大家想想,今天BVLGARI發表了一款非常特別的鑽戒,

隔沒幾個禮拜CARTIER出了一款很類似的鑽戒,

你會覺得是模仿?抄襲?還是?

如果隔沒幾天TIFFANY也出了相似度很高的鑽戒,

你會覺得是模仿?抄襲?還是..........新的流行趨勢呢?

這似乎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 )

又如果今天不是BVLGARI,CARTIER,TIFFANY這些國際名品,

換成國內自創品牌呢?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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